 
                根据最新政策动态和各地工信部门披露信息,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审已进入关键阶段,据悉,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大名单即将出炉,目前第二轮评审已经完成。2025年沿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22〕63号文框架,但在实务操作中出现了不少“微调”。下文结合最新官方培训纪要、各省级主管部门答疑及2024年复核案例,把企业最困惑的16个问题重新梳理,帮助你在申报、复核、日常维护三个环节一次做对。
PART.01 自建研发机构到底认不认?
2023年起,申报系统“研发机构建设情况”栏正式增加“自建”选项。注意:
不能只是挂一块“研发中心”牌子,至少要有场所证明、设备台账、人员名单、研发制度、立项/验收记录;
佐证材料必须是原件扫描+企业公章,框架式PPT、Word说明一律会被退回。
PART.02 研发费用占比到底看哪两年?
以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为例,要看2023、2024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收入5000万–1亿元的企业,两年研发占比都要≥6%,且每年都要达标,不是平均达标。系统会自动抓取审计报告利润表“研发费用”科目,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大于10%会被要求写说明。
PART.03 申报企业必须是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吗?
是硬性门槛。2025年仍要求“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才能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如果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到期未续,即使其他条件再好,2026年也无法被主管部门推荐。
PART.04 审计报告来不及出怎么办?
不能拿报表替代。建议:
• 提前3个月锁定会计师事务所;
• 选择近三年无行政处罚、在国家注协“双随机”检查中无不良记录的机构;
• 若2026年申报截止为6月30日,最晚6月10日必须拿到带防伪码的PDF审计报告。
PART.05 研发费用专审报告要不要做?
非强制,但做有三大好处:
1、 减少专家问询概率;
2、 若审计报告未单独列示研发费用,可用专审报告“补位”;
3、2024年通过企业里有81%附了专审报告,竞争环境倒逼你不得不卷。
PART.06 市场占有率证明怎么写?
官方无模板,但“自证”通过率极低。建议:
• 首选省级以上行业协会、IDC、赛迪、欧睿等;
• 证明内容至少包括:细分市场规模、企业销量/销售额、排名、数据来源;
• 若用龙头客户供应链佐证,须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否则视为无效。
PART.07 申报书300字描述区怎么填?
自2023年开始,申报书有两处表述字数由30字扩展至300字,在“六、创新能力—研发机构建设情况”中,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由30字增加至300字,企业可以充分对企业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描述说明。
另外,在“七、产业链配套—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中,说明(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由30字增加至300字,企业可以充分对企业“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进行描述说明。建议通过已经获得的省部级认可文件/项目/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等印证和阐述。
PART.08 2000字企业总体情况怎么写?
别再堆砌荣誉清单。建议结构:
① 企业定位;
② 行业痛点;
③ 核心技术/工艺/产品;
④ 产业链位置(配套哪家龙头、占其采购份额);
⑤ 成长性(收入、利润、出口、研发投入);
⑥ 未来三年规划。
控制在1800–2000字,每段前加小标题,方便专家速读。
PART.09 I类知识产权到底要几项?
大家要重点关注“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有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这项指标,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5项内容,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就是“发明专利”,对于部分集成电路企业还有“集成电路布局图”,对于医药企业还有“国家新药”,对于农业企业还有“植物新品种”。 实用新型、外观、软件著作权不计入。
PART.10 怎么判断产品属于“六基”?
对照《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再查工信部每年更新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如果目录里找不到,可写“产品为××关键零部件,占整机成本30%以上,填补国内空白”,并附上第三方证明(如检测报告、客户证明、专家鉴定意见等)。
PART.11 资产负债率大于70%还能申报吗?
不能。系统会自动抓取审计报告负债合计/资产合计。若2024年末踩线,可在2025年4月前增资或债转股,并在申报时附专项说明及银行到账凭证。
PART.12 其他指标都够,唯独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没有达到5%?
一票否决,无例外。建议:
提前测算,若2024年收入增幅不够,可通过年底开票+预收款方式合规提升;
注意与所得税收入、增值税销售额三表一致,差异大于5%会被预警。
PART.13 关于年度信息更新有什么要求?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企业信息更新。企业需按以上三个层级中的最高层级进行信息更新,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资质到期后的复核资格。
PART.14 2023年认定企业如何复核?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企业信息更新。企业需按以上三个层级中的最高层级进行信息更新,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资质到期后的复核资格。
PART.15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什么情形会被取消资质?
企业如发生停止经营、跨省迁移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情形,直接取消认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涉及上述情形的,将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对于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认定。
PART.16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否可以直接申报?
不可以,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有效期内的地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竞争只会更卷,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超4万家,而第六批小巨人名额预计不足4000家。企业需提前半年按以上16条自查、补证、纠偏,才能把有限的窗口期变成“一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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