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部部长阴和俊主持召开“十五五”国家科技创新发展工作座谈会
2025年9月2日、9月5日,科学技术部党组书记、部长阴和俊主持召开“十五五”国家科技创新发展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五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和企业家意见建议。
与会代表深入分析“十五五”时期科技创新态势和国际发展形势,聚焦“十五五”时期科技强国建设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阴和俊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成科技强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科技强国建设已具备良好的基础和条件,科学谋划好“十五五”时期科技创新发展,对建设科技强国、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阴和俊指出,科技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十五五”阶段性特征,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战略目标,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大任务、科研力量、资源平台、区域创新等方面统筹,科学谋划、系统设计“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任务举措,全面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各区域科技事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成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2025年全国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工作会在北京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十五五”工作思路,推动形成央地协同、共抓落实的工作新局面,科技部二司于8月28日至8月29日在北京召开了2025年全国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全国各地科技厅(委、局)及部内部分司局、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共计1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二司司长吕静作了工作报告,与参会人员一起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重要决策部署,系统总结了全国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和成效,提出了下半年工作重点。二司相关处室介绍了科技体制改革、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科研院所改革有关要求和考虑。
北京、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广东、重庆、宁夏等8个省市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区域联动创新等方面,介绍了本地区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工作特色经验和成效。各地代表在分组讨论中,交流了本地在科技体制改革、科研院所改革、政策法规体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提出了工作建议。
大家一致表示,通过此次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科技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了下一步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工作的思路和方向,为做好下半年及“十五五”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能力,强化央地协同,扎实抓好落实工作,努力推动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科技强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三、上合组织天津峰会成功召开 科技合作成果丰硕
2025年9月1日,上合组织天津峰会成功召开。科技部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切实发挥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统筹引领作用,与各成员国科技管理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推动上合组织国家开展多边科技合作,为上合组织峰会贡献了多项科技合作成果。
科技部牵头推动的6项工作列入《中国担任上海合作组织2024-2025年轮值主席国工作成果清单》,包括《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的声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2030年前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科技创新合作中心、召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科技部长第九次会议、设立上海合作组织多边科研合作项目、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此外,峰会期间,科技部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古巴、吉尔吉斯、阿塞拜疆等国科技主管部门签订的7项双边科技合作文件列入元首双边会晤成果,为服务元首外交、支撑上合组织峰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科技创新合作中心在青岛挂牌
9月4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科技创新合作中心在山东青岛挂牌成立。
活动现场,10个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重点国际合作项目启动,涉及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现代高效农业等多个领域。
据了解,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科技创新合作中心将持续推动创新领域人文学术交流,积极举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科技创新合作大会、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成果展等形式丰富的品牌活动;持续推进联合项目遴选,在优先领域促进联合创新,聚焦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医疗卫生、现代农业、气候变化等领域,积极开展双边、多边联合研发,推动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联合研发中心等平台;鼓励开展跨国技术转移,建立国际技术转移平台,提升国际技术转移经理人、知识产权等方面服务水平;建立上合组织成员国国际智库,成立智库联盟,与各方深入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及实践经验交流,为国际科技合作提供智力支持。
五、以“科技改变生活 创新赢得未来”为主题的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全面启动
以“科技改变生活 创新赢得未来”为主题的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1日全面启动,各类活动将持续1个月,打造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民参与共享的“科普盛宴”。
今年全国科普月活动聚焦宣传推广科技创新成果、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等内容,将在全国范围开展“科普报告话前沿”“科普阵地探未来”“千万IP创科普”“科学文化进基层”“科普之光·首届全国科普月大型网络展播”等系列特色活动。
其中,主场活动1日在国家科技传播中心、中国科技馆启幕,探索“科学+文化+体验+消费”的融合科普模式,以“寻初心、悦科普、探创新、向未来”为逻辑主线,汇聚“新中国科普成就展”“抗日战争中的中国科学家——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专题展”“‘科创筑基·科普惠民’创新成果展”“百年学会话前沿”“智汇青春·科创成果向未来”等百余场主题展览和特色活动,打造“全月有活动、每周有主题、天天不重样”的科普嘉年华。
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今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由中国科协联合34家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共同部署开展。
六、第31次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在韩国济州召开
2025年9月5日,第31次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在韩国济州特别自治道召开,会议主题为“中小微企业是可持续与包容性增长的引擎”。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单忠德率团出席会议作主题发言,并介绍APEC2026中国年中小企业部长会议有关筹办考虑。
单忠德指出,中小企业是促进亚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小企业有灵气,有活力,联系千家万户,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通过健全法律政策制度、营造创新生态、优化发展环境等举措,提升中小企业发展韧性和活力。当前,APEC各经济体应通力合作,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推动亚太地区中小企业包容和可持续发展,聚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是促创新,支持中小企业融入区域及全球创新网络,构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通发展。二是促转型,鼓励开发“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支持培育发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工业园区。三是促开放,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参与全球市场,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网络,为中小企业创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赋能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单忠德表示,人工智能正加速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成为中小企业创新增长的新引擎。中方愿与APEC各经济体加强人工智能领域交流与合作,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支持亚太地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组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中小企业联合体,推动开发一批适用于中小企业人工智能应用产品,向亚太各经济体开放一批高价值场景,促进人工智能更好赋能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31次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联合声明》及《APEC初创企业联盟济州倡议》。中方代表团提出的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营造创新生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快数字化转型、构建中小企业生产协作和创新协同网络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理念写入部长声明。
七、2025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在沈阳开幕
9月6日,2025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在沈阳开幕。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李乐成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出席开幕式。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新伟,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李毅中,新华社党组成员、副社长刘健,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全国妇联副主席、中国电子学会理事长徐晓兰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辽宁省政协主席周波、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钟志红出席开幕式。
李乐成强调,工业互联网是做好两化融合这篇大文章的战略抓手,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关键路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时代要求、立足工业需求、坚持开放共享、强化系统集成,进一步推动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以体系化为特色优势,坚持适度超前,加强统筹布局,持续优化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以时代化为内在动力,坚持协同联动,把握人工智能关键变量,实施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双向赋能行动。以融合化为根本要求,坚持分级分类,立足工业、面向工业、服务工业,持续深化工业互联网的赋能赋值赋智作用。以开放化为必由之路,坚持开放共赢,与各国产业界一道,不断营造工业互联网良好生态。
本届大会以“数启新章 智造新质”为主题,举办1场开幕式、1场创新发展成果交流活动、1场平行活动、3场核心论坛以及包括专题交流、赛事、国际交流活动和特色活动在内的多场配套活动。有关地方政府、企业、协会及部内相关司局、部属单位等代表参加大会。
八、工信部火炬中心 中国电子学会联合举办全国独角兽企业大赛
参赛条件
(一)参赛企业
1.参赛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未上市科技型企业。参赛企业应处于发展中前期,估值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具有“高创新能力、高成长趋势、高融合业态、高估值潜质”的显著特征。
2.每家参赛企业仅限选定一个方向,报名参加一个领域、一个赛道的比赛,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方向或者同一方向多个领域和赛道的比赛。参赛企业在大赛进行期间可主动选择退出,但退出后将不能在本届大赛再次报名参加任何方向、领域和赛道的比赛,且已获得的比赛成绩将由大赛主办单位根据退赛原因裁定是否予以取消。
3.参赛主体企业实控人或负责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赛企业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赛企业须遵守大赛主办方制定的章程和规则,对所有提交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赛企业的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企业须完整准确填写和提交参赛所需的业务材料、财务材料、证明材料3部分参赛材料。所有提交的参赛材料不作退还。
2.参赛企业须保证提交的各类参赛材料不涉及任何保密信息,因参赛材料涉及保密信息而导致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参赛企业自行承担。如参赛企业提交的各类参赛材料因侵犯他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引起的一切风险、纠纷和损失,均由参赛企业自行承担,且大赛主办单位有权据此情况取消参赛企业的参赛资格和成绩。
3.如参赛企业在参赛期间发生实控人变更、股权变更、注册地变更、主营业务变更等重大变化,或出现财务、管理、安全、舆情等方面的重大风险,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大赛主办单位进行说明,并接受对保留参赛资格和成绩的裁定。如参赛企业未对以上变化和风险作出及时说明,大赛主办单位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参赛企业的参赛资格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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