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动态
01 2024年全国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24年7月29日,全国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科技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目标部署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任务。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阴和俊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报告,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家昌主持会议并作总结。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提出了新时代科技发展“八个坚持”重要思想,阐述了新时代科技强国的“五大要素”,作出了五方面战略部署;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做出了构建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时期深化国际科技合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新时代建成科技强国的重大战略意义,坚持和加强党对国际科技合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开创国际科技合作新格局。要围绕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开拓进取,务求实效,在开放合作中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02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和保加利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十八届例会交流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要求
1. 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政策、规划。
2. 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 对于被列入本届例会议定书的人员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4. 中保双方执行单位应已就交流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二、申报办法
1. 中国科技部和保加利亚教育和科学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保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 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tep.cstec.org.cn/。申报单位在管理平台注册账号,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可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
3. 组织推荐部门可联系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申请账号,登录后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 申报起止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以组织推荐部门提交时间为准)。
2. 中方将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执行通知”至组织推荐部门及申报单位。四、资助方式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13万元,项目数量不超过15个,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支持中方人员出访在保食宿费、交通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0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有关要求,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的重点专项侧重催生未来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高新技术领域,着眼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4 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正式开通
7月30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的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正式上线运行,覆盖31个省级平台和169个地(市)平台,完成对全国现有地(市)以上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全部联通,首次形成了全国性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一站式的智能服务。
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建设并运营的综合在线服务平台,通过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汇聚各类服务资源,实现找政策、找市场、找人才、找资金、找培训、找算力、找服务、汇办事等多种服务功能和企业自测服务。
05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分别从公共服务支撑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以及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等4个方面,提出13条针对性的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攻关服务,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提供动力。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围绕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型工业化等战略布局,强化对科技创新力量、科技创新功能区、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公共服务支撑,引导公共服务机构主动了解跟踪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有关需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信息价值和作用,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知识产权战略咨询、产业发展分析、行业规划研究、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等公共服务,更好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创新发展。
二是聚焦专利转化,协同推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是党中央关心的重点,也是近几年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心。为贯彻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等专项任务举措,提出要以专利产业化为目标,开展针对性公共服务,协同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充分发挥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作用,加强对盘活高校存量专利的服务支撑,促进存量专利向重点产业加速转化。引导公共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帮扶,深度挖掘中小微企业需求,促进中小微企业实现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内涵式创新发展。集聚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力量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是完善共治管理,支撑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应按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总体要求,积极融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等的建设内容中,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等,指导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先行先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创新举措,开展知识产权信息研究分析、挖掘宣传优秀案例、普及推广法律法规等,助力保护示范区高标准建设。围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公共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或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海外维权、侵权预警等相关服务。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建设,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信息化支撑保障,提高综合保护水平。
四是加强分类指导,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布局更加合理,运行更加高效,引导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机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不同类型的公共服务机构,结合自身特色资源优势和服务能力,开展侧重点不同的公共服务工作,注重形成职责清晰、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加快形成精准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力争用有限的服务资源创造最大的效益。广泛开展公共服务信息采集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的精准性、有效性。强化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广泛、系统开展人才能力提升工作,畅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培养、评价和成长的职业化通道,为推进公共服务更好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06 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贸促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若干措施》从夯实基础、提升效益、强化协同、防范风险4个方面部署了十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发挥知识产权赋能支撑作用,推进产业强链增效。
第一方面是“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增强重点产业竞争力”。知识产权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战略性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若干措施》从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专利信息利用、推进专利标准协同三个维度,提出具体措施,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夯实产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基础。一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平台作用,培育一批基础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综合运用多种审查模式,强化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储备。二是要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对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实施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发布共享导航成果,提升服务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综合效能。三是要加强专利布局与标准研制协同联动,梳理重点国家(地区)和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标准必要专利相关规则,制定出台标准与专利协同政策指引,鼓励重点产业链企业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技术标准制定。
第二方面是“加速专利产业化进程,提升重点产业规模效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资金、技术、应用、市场等要素对接,努力解决基础研究“最先一公里”和成果转化、市场应用“最后一公里”有机衔接问题。李强总理指出,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要加强专利转化运用研究,推动一批专利实现产业化。《若干措施》从加强专利转化对接和推进专利产业化应用两个环节发力,加速专利产业化进程,提升转化运用效益,扩大重点产业规模。一是要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对可转化的专利资源进行深度分析和精准匹配,综合运用各类线上线下对接手段,推动存量专利向重点产业加速转化。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资源,实施一批重点领域专利产业化项目,健全完善推进专利产业化的促进机制,探索专利开源等开放式创新和知识产权运用新模式,加快培育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和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知名商标品牌。
第三方面是“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优化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产业链协同合作,推动优势产业延链、新兴产业建链。专利具有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的功能,能够在产业链各类主体开展协同合作过程中发挥着重要而不可替代的桥梁纽带作用。《若干措施》从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产业专利池三种产业知识产权协同方式入手,着力构建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合作的知识产权良好产业发展生态。一是要引导企业、园区等牵头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转化对接、投融资、专利池运营以及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组建等方面提供服务。二是要以实现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互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目标,鼓励龙头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以知识产权利益高度关联的经营主体为基础,牵头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推进产业链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共同保护和集成管理。三是要立足全球视野,鼓励构建重点产业专利池,降低专利许可交易和技术推广成本,加大专利池建设运营的政策指导和服务力度,强化专利池产业链整体布局,促进产业有序竞争、协同发展、强链增效。
第四方面是“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竞争,有力保障产业安全”。知识产权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也是国际争端的焦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若干措施》提出从积极参与国际治理和加强产业风险管控两个方面,着力增强我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提升企业国际竞争能力水平。一是要鼓励产业界参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国际治理,探索开展相关国际规则的产业影响评估,健全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持续发布重点产业国外知识产权相关动态信息。二是要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合规管理能力,建立健全产业知识产权海外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07 工信部发布新版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和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和有关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新版两文件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第65号公告)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工信部装〔2017〕161号)同时废止。
08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碳排放相关规划制度。合理确定五年规划期碳排放目标,并细化制定有关行动方案;同时,完善碳排放双控相关法规制度。二是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三是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预警管控机制。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形势分析监测和预警。四是完善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绿证交易等市场机制调控作用。五是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制定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六是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
09 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
财政政策措施从三个方面支持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第一,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均等享受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2016年,中央财政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已经累计下达2800亿元,用于增强各地区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资金的保障能力。支持筹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积极助力城镇住房困难群体、新市民和青年人实现安居梦。不断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实现相关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更好地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同时,不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第二,支持提高城镇承载人口能力,全面提升城市功能。除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外,中央财政还采取多项措施提升城市功能,比如从2024年起支持部分大中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设施补短板等,首批15个大城市已经纳入支持范围。十四五期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累计投入600亿元,推动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23年通过增发国债资金安排1400亿元支持全国重点城市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消除城市内涝隐患,打造人民安居宜居环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县域物流等商用设施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镇服务功能。
第三,支持通过新型工业化来带动新型城镇化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比如,整合设立制造业领域专项资金,聚焦重点产业链,支持相关城市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培育提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出台奖补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截至目前已经累计安排奖补资金80亿元,支持1922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2024年启动了新一轮专精特新奖补政策,进一步推动部分城市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同时,通过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所在城市制造业领域成长期、成熟期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企业创新发展,提高城镇化发展的品质。
10 “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路演—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场在广州举办
7月31日,2024年“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路演—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场在广东省广州市启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出席启动会并表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措并举促进科技、金融的有效结合,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成果。一是探索新模式新路径,深入推进产融合作,共同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提升制造业金融服务质效。二是完善政策服务机制,创新支持成果转化,为各类创新主体特别是高校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三是加强协作联动共享,积极推动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和各类金融改革试验区深化前瞻探索,进一步汇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强大合力。
11 中非数字合作论坛在北京召开
7月29日,中非数字合作论坛在北京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出席论坛开幕式表示,中方将持续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与非洲国家积极开展数字领域合作,着力共商数字合作方案、共建数字基础设施、共享数字经济红利、共促数字能力建设,助力建设“数字非洲”。本次论坛以“共绘数字蓝图,共享发展成果”为主题。会上,中国与非洲26个国家共同发布了《中非数字合作发展行动计划》。
一、数字政策合作行动
加强政策沟通与合作,对于携手推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非盟《2063年议程》至关重要。各方将加强数字战略、规划、政策对接沟通,分享发展经验,促进相互借鉴。根据需要商签合作文件,加强对话和互访,设立合作机制,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为数字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数字基建合作行动
数字基础设施对于促进非洲互联互通、改善数字包容性具有重要价值。各方将推动共建可及、可承担、可持续的数字基础设施,鼓励企业在新一代移动通信、骨干网络、卫星通信、数据中心、云计算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提升互联互通和数字包容水平。
三、数字创新合作行动
数字创新对增强数字发展动能、激发数字经济活力、促进数字初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方将共同推进前沿技术发展,探索人工智能、5G/6G、高性能计算、量子通信等领域合作,推动共建人工智能合作中心。各方将共同加强中小企业发展、创新项目孵化、初创企业投融资、青年和妇女赋能等领域合作。
四、数字转型合作行动
数字技术在各领域有巨大应用潜力,能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组织的运行效能,激发各行业活力。各方将推广普及数字技术,加快农业、制造业、矿业、能源、公共服务、城市管理、金融、医疗、教育、旅游、零售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未来三年共建10个数字转型示范项目,以数字化赋能中非合作高质量发展。
五、数字安全合作行动
数字技术发展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至关重要。各方将共同开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合作,鼓励企业发展数字安全能力,支持开展中非数字安全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探索共建数字安全联合实验室。
六、数字能力合作行动
加强数字能力建设,有利于推动数字战略实施落地,增强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各方将加强理念互鉴和经验分享,开展人员培训交流,鼓励企业、大学、智库共建能力建设合作平台,未来三年共同培养1000名数字人才,提升数字能力和数字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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