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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国策周报】分享行业大事

2024-07-23 10:28:49

中央动态

01

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完善国家实验室体系,优化国家科研机构;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最重要的成果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不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创新主体和人才的活力进一步释放,我国成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仍存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等问题。

决定提出,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完善国家实验室体系,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

“我们要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组织方式和治理体系,加快健全新型举国体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全链条部署、全领域布局,破解原始创新能力相对薄弱、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等突出问题,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科技部部长阴和俊说。

决定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高各类人才素质。


02

中国-东盟科技创新合作联委会第12次会议成功举行

2024年7月16日,中国-东盟科技创新合作联委会第12次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科技部副部长陈家昌与东盟科技委员会轮值主席、柬埔寨工业科技创新部副国务秘书胡显恒共同主持会议。

陈家昌表示,在2021年11月举办的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和东盟国家领导人宣布建立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为深化区域关系发展作出战略指引。科技创新合作始终是中国与东盟合作关系的重要内容,双方在科技政策分享、科技人文交流、青年人才培养、联合研究开发、技术示范推广、合作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了诸多务实合作。面向未来,中国科技部愿与东盟方一道,共同拓宽政府和民间交流合作渠道,深化实质性联合研发合作,提升重点合作平台能级,共同完善全球科技治理,共同建设面向未来更加紧密的科技创新伙伴关系。

胡显恒表示,科技创新是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基石。东盟愿与中国在科技创新领域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挑战,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水平包容性提升,促进各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会上,双方就积极落实中国-东盟领导人峰会上关于科技创新合作共识进行了深入讨论,回顾了首批联合研究项目、科技人文交流、技术转移、创新创业、联合研发平台等领域的合作进展,并就下一步合作的重点方向和优先领域达成共识。

0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本公告所称专用设备,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财税〔2018〕8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的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改造后仍应符合上述目录规定条件,不符合上述目录规定条件的不得享受优惠。上述目录如有更新,从其规定。 

三、本公告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是指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对专用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和优化,从而提高该设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数据采集。利用传感、自动识别、系统读取、工业控制数据解析等数据采集技术,将专用设备的性能参数、运行状态和环境状态等信息转化为数字形式,实现对专用设备信息的监测和采集。 

2.数据传输和存储。利用网络连接、协议转换、数据存储等数据传输和管理技术,将采集的专用设备数据传输和存储,实现对专用设备采集数据的有效汇集。 

3.数据分析。利用数据计算处理、统计分析、建模仿真等数据分析技术,对采集的专用设备信息进行深度分析,实现专用设备故障诊断、预测维护、优化运行等方面的改进。 

4.智能控制。利用自动化技术和智能化技术,对专用设备监测告警、动态调参、反馈控制等功能进行升级,实现专用设备的智能化控制。 

5.数字安全与防护。利用数据加密、漏洞扫描、权限控制、冗余备份等数据和网络安全技术,对专用设备的数据机密性和完整性进行强化,实现专用设备数据和网络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的明显提升。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规定的其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情形。 


04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完善专利开放许可相关纠纷调解等配套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化解专利开放许可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为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提供制度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办法》。

二、制定过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开展研究工作,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5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对《办法》定位、条款表述等征求专家学者意见。对各方意见进行充分研究和吸收采纳,进一步完善条款内容,于2024年7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五九O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当事人所用表格(模板)作为附件一并印发。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三十条,明确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的案件受理、案件调解、结案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章是总则,包括第一条~第三条:明确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的意义、法律依据和工作原则。

第二章是案件受理,包括第四条~第九条:明确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申请的受理条件,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的条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和受理登记等内容。

第三章是案件调解,包括第十条~第二十条:明确了指定调解员的程序、调解员数量、应当回避的情形,调解过程中对调解员的行为要求,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不当行为的惩戒措施,调解实施的步骤、期限,中止的情形和中止恢复的条件等内容。

第四章是结案,包括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明确了签订调解协议书的情形,调解协议书的主要内容、生效条件,终止调解的情形,调解的次数和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五章是附则,包括第二十九条~三十条: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生效日等内容。


05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已全面落地实施。为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高效运行,拓展专利转化运用的模式和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放许可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

二、指导专利权人规范提交开放许可声明

三、推动试点项目便捷转为开放许可

四、指导专利权人合理估算许可使用费

五、加强开放许可声明信息的开放共享

六、充分发挥各方作用促进供需对接

七、指导做好开放许可达成备案

八、强化开放许可监管和纠纷调解

九、加强制度宣传解读和典型案例推广


06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查研究报告暨优秀软课题研究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一、征集范围

投稿作品应为2022—2023年度完成的与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的调查研究报告和软课题研究成果,内容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统筹知识产权领域发展和安全为主。

二、作品要求

作品必须为原创,内容须真实准确,有创新性观点,对知识产权相关问题有实证分析和研究,能够提出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对策建议,对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作品中应包含必要的图表、标注等。作品应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要求进行编辑,篇幅须控制在8000字以内。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不予采用。

三、征集办法

投稿作品应通过推荐单位统一汇总和报送,未经推荐的单位或个人直接报送的作品原则上不予受理。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汇总、审核和推荐报送本地区的投稿作品。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可由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司局推荐报送所属单位的投稿作品。

报送单位、报送人需填写《作品报送表》并由所在单位盖章,连同对应作品一并报送至相应推荐单位。推荐单位需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作品进行汇总并按质量排序,填写《作品汇总表》并盖章后,将材料(包括作品汇总表、全部作品报送表和对应作品)纸件和电子件统一报送至我局联系人。每个推荐单位限报5篇。作品和《作品报送表》请以作品题目命名;报送邮件标题中请注明“优秀作品征集”和推荐单位名称。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0日。

四、作品采用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作品给予适当奖励。对符合出版要求的获奖作品,汇编成优秀调查研究报告集出版发行。


07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制订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9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hifa@cnipa.gov.cn。

二、传真:010-62083319。

三、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执法指导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

附件:1.《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08

国家统计局公布上半年国民经济数据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168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0660亿元,同比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236530亿元,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349646亿元,增长4.6%。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3%,二季度增长4.7%。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7%。

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2.4%,制造业增长6.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0%。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8%,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7%,增速分别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1.8和2.7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45391亿元,同比增长3.9%;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5%。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0.6%,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0.1%、11.7%。高技术制造业中,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38.3%、12.1%;高技术服务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24.1%、17.4%。


09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有关要求,实施分领域分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发改环资〔2024〕89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对标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明确分阶段推进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主要目标;综合国内国际成熟技术方案,提出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3种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并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项目布局、机组条件、降碳效果等作出具体要求。《行动方案》明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支撑保障、优化电网运行调度、加强技术创新应用等4方面保障措施,并对项目组织、项目实施、宣传推广等提出工作要求。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支持各有关方面申报实施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确定有关项目清单并加强组织实施,持续推动降低煤电碳排放水平,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10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必须坚持自信自立》

7月16日出版的第14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必须坚持自信自立》。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间有关重要论述的节录。文章强调,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从近代以后的深重苦难走向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从来就没有教科书,更没有现成答案。党的百年奋斗成功道路是党领导人民独立自主探索开辟出来的,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篇章是中国共产党人依靠自身力量实践出来的,贯穿其中的一个基本点就是中国的问题必须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由中国人自己来解答。我们要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为发展马克思主义作出新的贡献,既不能刻舟求剑、封闭僵化,也不能照抄照搬、食洋不化。   

文章指出,自信才能自强。中华文明历经数千年而绵延不绝、迭遭忧患而经久不衰,这是人类文明的奇迹,也是我们自信的底气。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是我们增强“四个自信”最坚实的基础。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我们走自己的路,具有无比广阔的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立自强,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把我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文章指出,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是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我们的制度必将越来越成熟,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将进一步显现,我们的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我国发展道路对世界的影响必将越来越大。中国发展前景是光明的,我们有这个底气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