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动态
01 科技部办公厅印发《“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统一指导、全国试行,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精准画像、多元赋能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包括指标权重、数据规范、应用场景等。
“创新积分制”依据创新积分指标对企业进行创新能力量化评价,将企业的创新能力转化为金融投资机构看得懂的“财务数据”,而科学、客观的创新积分评价指标及权重,是确保积分制实施成效的关键与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指引》,创新积分核心指标共涵盖3类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第一类是技术创新指标,包括研发费用金额、研发费用增速、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等7个指标;第二类是成长经营指标,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净资产利润率等6个指标;第三类是辅助指标,包括吸纳应届毕业生人数、获得风险投资金额等5个指标。
《指引》强调,“创新积分制”使用的所有数据必须均为法定合规数据,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主动打通现有政务数据平台,直接“抓取”现有企业数据资源,避免重复填报,尽量做到企业“零填报”。
值得关注的是,科技部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汇集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积分企业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积分企业精准画像,在科技创新再贷款、科技创新担保专项计划等运用创新积分评价,积极推荐优质积分企业。
《指引》还提到了具体应用建议,比如,地方政府可通过“创新积分制”增强数字化治理能力、精准施策能力和现代化服务能力;银行类金融机构可利用创新积分作为独立的风险研判与增信授信的参考依据,更有效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和资本市场可将企业创新积分作为参考,加大对优秀积分企业的股权投资与上市融资的支持力度。《指引》还明确,管理部门可以支持优秀积分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平台基地项目等,确保优质资源能够精准投向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通过为优秀积分企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引导领军企业与优秀积分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0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七条 列入后评价年度计划的项目主要从以下项目中选择:
(一)对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发展新质生产力有重大支撑和示范意 义的项目;
(二)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 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三)对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投资方向、优化重大布局有重要 借鉴作用的项目;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型投融资和 运营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
(五)跨地区、跨流域、工期长、投资大、建设条件复杂,以 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方案调整的项目;
(六)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规模较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 过社会稳定事件的项目;
(七)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数额较大且比例较高的项 目;
(八)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的项目;
(九)重大社会民生项目;
(十)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项目;
(十一)其他需要开展后评价的项目。
第八条 列入后评价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开展自我总结评价,项目单位应在收到后评价年度计划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将自我总结评价报告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报送至项目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情况特别复杂的项目在征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送期限。项目单位对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项目目标、规划政策符合性、建设必要性、 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项目单位及参建单位基本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总结:前期工作和要素保障、投资概算执 行、重大设计变更、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等。
(三)项目效益效果评价:财务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 环境损益及环保措施实施效果、资源和能源节约利用与保护效果、 技术效果等。
(四)项目目标及可持续性评价:目标实现程度及其差距和原 因、项目可持续性等。
(五)项目总结:自我评价结论及相关建议。
03 科技部发布关于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0)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科技政策评估、科技计划评估、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评估、区域科技创新评估、科技机构与基地评估、科技人才评估、科技经费评估、科技绩效与影响评估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SAC/TC580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SAC/TC580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科技评估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科技管理部门、科技评估机构、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 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的在职人员;
2. 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 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4. 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如对本专业技术标准的审查,对国际标准提案提出意见等),能够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5.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6. 委员及其任职单位须符合并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0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一、案例主体
案例主体包括省级地方政府、市级地方政府、重点园区(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等)和制造业企业。其中,省级和市级地方政府案例侧重为推动本地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采取的政策举措和组织模式等典型经验做法;园区案例侧重为推动园区内企业数字化改造采取的主要做法,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升级基础设施、促进园区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链式改造、强化公共服务保障等;企业案例侧重聚焦解决企业痛点问题运用的数字化技术产品、采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等,突出行业特点。
二、案例征集要求
(一)案例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与价值取向,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夸大陈述。
(二)案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
(三)案例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代表性、示范性和实效性,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案例应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清晰,资料详实,图文并茂,按照规范格式编写(详见附件1),字数不超过2000字。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一、征集方向
以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为主线,围绕“技术底座、行业应用、装备产品、支撑保障”4大领域,开展本次典型应用案例征集。
(一)技术底座类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基础设施、技术能力的供给和开放共享,面向工业领域芯片及算力底座、行业大模型、平台工具、场景模型等方向,征集一批能够体现技术底座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具备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典型应用案例。
(二)行业应用类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汽车、电力装备、轻工、电子等制造业十大行业,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场景,征集具备创新性和推广价值,实现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应用案例。
(三)装备产品类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智能产品,面向大模型、深度学习、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等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智能终端产品、智能高端装备、智能工业软件等领域,征集能够体现装备产品智能化发展趋势,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典型应用案例。
(四)支撑保障类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支撑要素和保障体系,面向高质量数据集、评测数据集、数据交易共享模式、测试评估体系、安全检测工具、安全保障能力等领域,征集能够体现对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具备一定推广价值的典型应用案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具备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核心能力的企业及科研院所,鼓励制造业企业牵头,与人工智能企业以赋能联合体的形式申报。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典型应用案例应围绕制造业关键环节典型应用场景,已落地并取得成效,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对相关行业或企业智能化升级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材料须客观真实,能够充分体现人工智能的技术特点,高度聚焦制造业实际场景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
(四)每个申报主体牵头申报不超过3项(作为参与单位限报5项)
05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一、征集方向
以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为主线,围绕“技术底座、行业应用、装备产品、支撑保障”4大领域,开展本次典型应用案例征集。
(一)技术底座类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基础设施、技术能力的供给和开放共享,面向工业领域芯片及算力底座、行业大模型、平台工具、场景模型等方向,征集一批能够体现技术底座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具备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典型应用案例。
(二)行业应用类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汽车、电力装备、轻工、电子等制造业十大行业,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场景,征集具备创新性和推广价值,实现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应用案例。
(三)装备产品类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智能产品,面向大模型、深度学习、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等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智能终端产品、智能高端装备、智能工业软件等领域,征集能够体现装备产品智能化发展趋势,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典型应用案例。
(四)支撑保障类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支撑要素和保障体系,面向高质量数据集、评测数据集、数据交易共享模式、测试评估体系、安全检测工具、安全保障能力等领域,征集能够体现对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具备一定推广价值的典型应用案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具备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核心能力的企业及科研院所,鼓励制造业企业牵头,与人工智能企业以赋能联合体的形式申报。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典型应用案例应围绕制造业关键环节典型应用场景,已落地并取得成效,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对相关行业或企业智能化升级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材料须客观真实,能够充分体现人工智能的技术特点,高度聚焦制造业实际场景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
(四)每个申报主体牵头申报不超过3项(作为参与单位限报5项)
06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发布关于征集安全应急装备标准化工作组委员的通知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安全应急装备领域的管理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检测认证机构、用户及相关企业等单位征集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1.在安全应急装备相关技术与产业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对应的职务。
3.熟悉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遵守工作组章程,积极参加工作组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4.同一单位任职委员不得超过3名,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5.为我国公民,并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经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6.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
07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发布关于启动2024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对各地技术市场主管部门报送的2024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进行了研究论证,综合考虑工作基础、重点任务安排、支撑保障条件等因素,确定了2024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有关省级技术市场主管部门对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予以重视,把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作为完善辖区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指导承办单位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加大对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的支持力度,制定和落实支持政策,对落地转化项目按本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或补助。
请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筹备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及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家科技成果网以及地方技术市场主管部门沟通,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成效。
二、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
联系人:王子奕 王博宇
电 话:010-68209148 68209144
附件:2024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承办单位名单
08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科学和技术战略研究与培训中心(CISTRAT)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顺利召开
7月31日,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战略院”)组织召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科学和技术战略研究与培训中心(CISTRAT)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召开,科技部林新副部长作为CISTRAT理事会主席出席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基础科学司、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战略院相关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战略院副院长郭戎主持。
林新副部长指出,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个关注科技创新政策的二类中心,CISTRAT成立12年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中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的指导和支持下,面向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联合国际国内机构开展学术交流、政策研究、网络建设等活动,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分享中国经验,深度参与“2024-2033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国际十年”,充分体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宗旨、促进各国间的科技合作,努力为全球和平与安全做出科技贡献。
【本站声明】
1、本网站发布的该篇文章,主要解读科技咨询知识及传递、交流政策奖补信息,以便您学习或了解政策知识,请不要用于其它用途;
2、该篇文章中所涉及的商标、标识的商品/服务并非来源于本网站,更非本网站提供,与本网站无关,系他人的商品或服务,本网站对于该类商标、标识不拥有任何权利;
3、本网站不对该篇文章中所涉及的商标、标识的商品/服务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担保;
4、本网站不对文章中所涉及的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仅系客观性描述,如您需要了解该项目详细的资讯,请您直接与在线客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