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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等你来申报!

2024-12-23 09:37:34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壮大全盟科技型企业规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质量和效益,构筑具有市场影响力和梯次发展的科技型企业成长高地,盟科技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

1. 计划2025-2027年度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2. 计划2025-2026年度首次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

二、入库条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

1. 企业申请入库时须为在阿拉善盟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近一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2.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的范围;

3.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 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企业在其主要产品(服务)技术领域有相关知识产权活动,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符合其中一条:

(1)拥有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授权;

(2)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受理同时拥有2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

(3)3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

1. 企业申请入库时须为在阿拉善盟境内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 上年度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 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 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入库(需在评价系统填报):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5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5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入库后可享受科技服务

1. 企业入库后可享受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的三方科技服务机构,进行专业化针对性的评估和申报咨询辅导;

2. 企业所辖旗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将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与企业签订“一对一”服务协议,全程跟进申报工作,提供政策宣传、部门对接等各类咨询服务;

3. 企业可参加盟旗科技部门、税务部门举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专项政策辅导培训和入企指导。

四、入库方式

企业根据现有条件填报附件表格,并报送至所辖旗区科技管理部门。

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5年1月6日前将汇总后,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送至盟科技局。

五、工作要求

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辖区内科技型企业申请入库,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后备企业培育力度,为做好2025年推荐申报工作打好基础。

 

联系人:盟科技局高新农社科 阿茹娜 王松帆

联系电话:0483-2211034

 

附件:

1. 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推荐入库企业信息表

2. 阿拉善盟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推荐入库企业信息表

3. 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  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
  •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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