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费用,包括研究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原材料消耗、设备租赁、使用资产的折旧、借款费用等等。这些支出往往是为了寻求新技术、新产品或新服务,其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因而增加了研发支出在会计确认与计量上的困难。那么,什么是研发支出?研发支出应该如何正确的进行账务处理呢?本期文章重点分享。
研发支出是指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其中,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被称为"费用化支出",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则被称为"资本化支出"。研发支出计入的会计科目有以下:
1、研发支出属于成本类会计科目。企业应设置“研发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本科目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将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一、研发支出计入的账务处理
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XX项目——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或现金)
期末结转到研发费用:
借:研发费用——研发支出
贷:研发支出——XX项目——费用化支出
对于产品开发阶段的会计处理:
支出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XX项目——资本化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直接从事研发人员工资)/原材料(直接投入研发所用耗材)/银行存款(直接投入研发资金)/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直接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项目结束形成无形资产时:
借:无形资产——XX项目
贷:研发支出——XX项目——资本化支出
注:研发所用耗材,相应进项税额不需要因此而转出。
二、研发过程残料、试制品销售
借:银行存款
贷:研发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对于研发过程形成的产品销售,则其所含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三、研发支出加计扣除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只是税务处理事项,并不必然导致账面“研发支出”科目发生额增加。
例如:某公司2023年会计核算利润3000万元。该公司当年发生研发支出800万元,皆为费用化支出,(上述会计利润已减除此项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条件。假设并非高新技术企业,并无其他税法、会计不一致事项。则甲公司2020年全年累计计提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550万【注:(3000-800×100%)×25%=5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50万
注:若为资本化支出,则对于所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基础加计扣除;即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并不限于发生支出当年,而是摊销各年。
四、无形资产形成产品
注意区分研发支出形成的无形资产,与使用无形资产批量生产形成产品之不同。如上所述,资本化研发支出最终形成无形资产。若使用此项无形资产,批量生产产品,则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摊销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然后正常销售,结转收入、成本即可。
有关研发投入规范化指导、研发费用归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研发奖补等问题,欢迎在本公众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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